市各零售药店:
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哨点监测工作专班印发的《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版》(粤防疫指挥办哨点函〔2022〕5号)相关要求,我局修订零售药店“哨点”监测防控工作指引,形成《广州市零售药店“哨点”防控工作指引》(第九版),请参照执行。此前我局发布的指引或文件与本指引不一致的,以本指引为准。
附件:广州市零售药店“哨点”防控工作指引-第九版( 企业).doc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