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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16201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6-05-12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穗工商综函〔2016〕309号

 

朱锦英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政府进一步出台扶持企业诚信建设政策的建议》(第201620159号)收悉。经会同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局、天河区政府等单位研究,现答复如下:

  第201620159号建议提出的措施建议,对加强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具有积极意义。打造“信用广州”,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新形势下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关键期,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体系,有利于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扩大信用消费规模,增强城市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一、目前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商务委等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并充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商事制度改革配套文件。制定了《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改革框架性文件,明确了改革内容、具体步骤、配套措施、部门职责等。印发了《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的采集、管理、查询、使用等正式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不断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制定了《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归集目录》等数据规范4部,《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处理规则》技术规范1部,《公共信用信息分类规范》信用信息分类分级标准1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等建立信用信息应用制度,将企业的信用记录作为评标定标的重要参考。

  (二)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商事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数据交互范围已扩展至市、区两级347个许可审批部门,实现商事主体登记备案、许可审批、监管、处罚、信用信息等“大数据”共享与公示。二是做好企业、个体户的信息抽查工作。市工商局开展企业即时信息抽查、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抽查、企业年度报告信息抽查等行动。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随机抽查了20610户企业、13537户个体工商户及6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市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了即时信息的企业共有87793户,共公示即时信息98071条。三是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库。对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未按规定公示信息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以及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截至2016年3月18日,全市共有6.1万户企业、12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6.6万户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四是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通过互联网站、网上办税大厅等服务渠道,提供实时的纳税人信用等级查询。

  (三)加强企业失信惩戒。一是加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经营异常的商事主体在银行借贷方面被予以限制,部分单位(机构)和区对经营异常的商事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效果不断显现,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修复信用的商事主体数量不断增加。市工商局对经改正申请后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427户,经改正申请后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个体工商户1269户,一并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二是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任职限制工作。市工商局归集失信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办理登记注册时自动警示和限制,对法院通报的“老赖”,在企业申请办理失信被执行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登记或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时,不予受理其申请。三是做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管理工作。市工商局对本市内应被限制任职资格人员担任或兼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进行了梳理、核查和补录,共对765户企业发出《责令限期变更登记通知书》,要求这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两类机构开展信用评级,接入人行征信系统。根据“广覆盖、多维度、全方位”原则,聘请了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信用评级公司对小贷公司开展信用评级。主动参加信用评级的12家小贷公司中,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的11家,信用等级BBB+的1家;统一参加监管评级的30家小贷公司中,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的21家,另有9家评级等级从BB到BBB+不等。指导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并作为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创新业务的准入门槛。截至目前,全市共对28家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了信用评级,其中信用等级AA+的2家,信用等级AA的1家,信用等级A+的4家,信用等级A的19家,信用等级A以下的2家。按照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人行征信系统工作的要求,市金融局向上级部门推荐了10家试点企业参与接入人行征信系统试点,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五)积极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市金融局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管部印发《广州市信用村试点建设工作方案》,选定白云区江高镇水沥村等5个行政村开展信用村建设试点,目前信用信息采集、录入等工作已完成,广州农商银行对农户进行授信。市商务委发动全市商贸企业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指导专业市场商会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海报、期刊等宣传方式,提高专业市场诚信经营意识,在市各重点批发市场派发、张贴“专业市场行业诚信经营倡议书”和宣传海报近万份。以广州地区饮食行业协会等餐饮行业五大商协会的名义,发起《广州国际美食节诚信兴商服务倡议书》,引导餐饮企业以“诚实、守信、敬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信兴商,提供优质服务。据统计,全市参与美食节大联动企业超过1.5万家,美食节番禺中心会场及番禺区3个分会场接待入场人数约105万人次,食品安全方面实现“零投诉”。指导百货、超市、大卖场等零售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等,做好食品溯源登记。引导天河路商圈企业建立商贸服务业联盟标准──《商贸经营场所服务规范》,对商圈内商贸企业的商品质量、商户管理与服务、投诉处理与监督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工商局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向企业宣传合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制。指导42个管理较规范、在行业中影响较大的行业协会在其会员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扩大活动的社会参与面。全市共有5011家企业(个体工商户)被公示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与措施

  下一阶段,我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统一部署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市场主体日常监管检查制度,加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市工商局研究制定市场主体日常监管检查试行办法,修改完善监管系统,改以往的网格化巡查制为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管检查制度,指导基层按新模式开展市场主体监管工作。探索推进日常监管检查工作“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在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基础上,继续摸索总结经验,适时在全市试行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做好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按照工商总局、省工商局部署要求的企业公示信息定向、不定向抽查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市场主体监管风险研判,做好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抽查工作。

  (二)加强纳税信用分类管理,实施纳税“黑名单”制度。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继续对不同信用级次的纳税人实行A、B、C、D分类管理和服务,促进纳税人提高纳税遵从度和诚信意识。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时运用在税收征、管、查及纳税服务工作中,切实体现信用等级评价后续管理和分类服务。在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和落实后续管理和分类服务措施,全力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实施纳税“黑名单”制度,定期组织对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的欠税进行欠税公告,加强纳税申报缴纳数据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对偷骗税、虚开发票税款超过一定数额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进行公告。

  (三)深化拓展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深入推进“税融通”合作项目。以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信贷担保,由银行机构根据企业纳税信用向诚信纳税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的融资产品及金融服务,让纳税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在无抵押物的情况下有机会获得贷款,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用“以信养信、以税融资”的创新模式搭建税银部门合力助诚信中小企业发展的桥梁。通过将纳税信用与信贷信用捆绑,发挥纳税信用级别的价值效应,激发企业诚信纳税的积极性,实现税务、银行、中小企业三方共赢。

  (四)强化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创新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一是出台《关于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的意见(暂定名)》,推动市、各区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会员企业信用档案,积极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促进市、各区行业协会商会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政府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征信机构以及有上下游产业关系的行业组织进行对接,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为会员企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信息服务。二是依托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建设,构建“诚信有价”长效奖励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制度, 对诚信自律良好的行业协会商会,在等级评估、税收优惠、职能转移、购买服务等事项中,实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存在多次失信或者严重失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纳入“活动异常名录”进行管理,降低评估等级、限制参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项目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

  (五)深入开展诚信创建活动,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星级诚信经营网站”等诚信创建活动,营造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引导企业规范合同行为。继续委托发展成熟、管理规范的行业协会(商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让更多的企业参与活动。加大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扶持力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给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优惠扶持措施,体现企业诚信的价值。利用美食节、购物节、行业商(协)会年会等,组织本地区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企业宣传倡议活动,树立诚信企业典范。继续推进实施《广州市信用村试点建设工作方案》,逐步在全市推广建设信用村,广泛开展农村社会成员信用信息采集和应用工作。继续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两类机构加快开展信用评级及接入人行征信系统,拓展评级报告的应用范围,规范和促进两类机构健康发展。

  非常感谢代表们对我市企业诚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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