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4项,其中纳入《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事项3项,分别是:企业登记注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和广告经营许可登记,已全部进驻市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2016年2月,我局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了户外广告登记事项,并将其移出《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年处理行政许可申请1035115件,其中受理935969件、不受理99146件;办结951170件,其中审批同意918134件、审批不同意18230件、转报办结17286件。
二、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及实施情况
进一步压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2016年10月10日,提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在此前改革的基础上,对前置审批事项再次进行清理,继续压减4项,全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由最早的127项压减至目前的11项,压减比例超过90%,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登记门槛。
根据2016年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我局相应调整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三、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情况
我局已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和广州红盾信息网公开公示了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相关公开公示信息明确、清晰;行政许可实施结果情况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
将企业登记注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名称核准、外国(地区)企业来华经营登记、企业集团登记注册由15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期限大幅缩减为3个工作日承诺办结,将广告经营许可登记由20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期限缩减为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
四、推进机制建立情况
2016年5月,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业务工作评议办法》,通过注册登记业务评议系统对全市工商登记行政许可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违规和超时登记情况,并每月向各区局、直属分局发出评议通报。
五、创新方式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创新申请受理和办理模式,有效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建立了全市工商登记预约系统,实现全市各工商登记窗口的统一预约服务。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6家银行合作,开发了“银商通”系统,方便企业在银行网点办理企业设立申请;改善网上登记系统,提高网上办理率。推行跨层级事项“扁平化”办理,于11月将内外资企业原来保留在市局登记的部分权限下放到各区局,使企业能够就近办理工商登记。实行“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一照一码”全覆盖。通过广州市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将工商登记后经营范围中的许可信息自动推送到各后置许可部门,实现许可实施过程中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相互协同。
六、2017年工作计划
1、全面梳理注册登记规章制度。清理注册登记、商事制度改革相关规章制度,对不适用的予以修订或废除,对仍适用的分类进行汇编。梳理更新注册登记清单,正确指导各区局、分局统一按标准和规范流程操作,规范审批人员依法依规依程序依时限办理审批,实现材料标准化、流程简约化、操作规范化,并为全市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名称自主申报等改革提供制度规范。
2、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3月31日正式上线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将企业名称核准制改为申请人自主申报制,企业申请人按照名称自主申报管理办法,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对拟定名称进行自主查询、比对、判断、申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实行工商登记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全面升级改造注册登记系统,建设全流程电子化注册登记系统,上线更加简洁、实用、友好的网上登记操作界面,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归档”,提升工商注册信息化水平,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能。
4、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统一部署,3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登记便利化。
5、实行注册登记“集成服务”改革。根据市政务办《关于落实“集成服务”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相关工商注册登记事项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将企业注册登记“多证合一”业务纳入“集成服务”改革,实现窗口人员按标准清单综合受理,审批人员依法审核。
6、拓展“银商通”系统功能。加强与各大银行合作,增设“银商通”无偿代办注册登记业务网点,方便企业就近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并结合全程电子化注册登记系统开发,与银行数据对接,实现工商登记与银行开户并联办理,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