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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5-07-13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2015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工作部署,以深化改革为主线,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举全系统之力,聚各部门之策,积极稳妥推进。一是打造广州商事主体“大数据”公示工作亮点。目前,广州市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互范围已扩展至市、区两级347个许可审批部门。当其他地市仍处于公示工商部门登记信息的阶段,我市已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商事主体登记备案、许可审批、监管、处罚、信用信息等“大数据”共享与公示,形成了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的“广州特色”。二是上线广州工商“百事通”网上查询和答疑系统。通过整合和优化数据资源,以清单查询和罗列的方式公布工商部门“权责清单”,向社会公众“亮家底”,使社会公众及市场主体可以较为全面了解我市市场准入与市场监管的相关规则,进一步提升了工商信息化公示和服务水平。三是推进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工作。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在广州红盾信息网上线我市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和公示信息填报”栏目,方便商事主体网上提交年度报告。制作年度报告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3D动漫宣传片,在公交、地铁、楼宇梯间等电视终端投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推进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工作,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截至6月24日,全市市场主体2014年度年报率66.19%,其中,内资企业年报率80.76%,外资企业年报率84.10%,个体工商户年报率57.48%。同时,对我市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做好与国家、省改革措施的衔接,完成了我市商事主体信息平台、相关业务系统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和操作对接工作。四是推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会同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质监局、市政务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南沙工商分局等单位召开工作协调会议,专题讨论“三证合一”工作规范操作和技术改造事宜。对我局登记注册系统进行改造,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的批复》的要求实现了打印“一照三号”执照的功能。配合南沙自贸区挂牌启动仪式,我局提前介入服务108家自贸区企业设立登记,南沙工商分局还联合区质监、税务部门为上述企业提供24小时办结、领取证照的服务,更换了117份“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五是开展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于2月、5月组织两次对全市企业的抽查检查,分别抽查检查企业4141户和5203户。对检查中发现未在登记住所经营或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未按规定公示信息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其他违法线索,依法查办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六是推进工商登记“全城通办”。“全城通办”项目采取分步开发、分步上线的方式,目前已完成的部分有:实现了全城业务办理网上预约;上线了企业名称集中审批、全城通办业务,同时,申请“冠省名”的企业可直接在网上通过我局名称系统申请,我局通过系统直接报省局,告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后到市局名称窗口领取省局最终核准结果,免除了申请人多次往返市局、省局窗口的麻烦;完成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全城通办功能开发;起草了《广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全城通办业务工作规则》、《广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全城通办业务操作流程》、《广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信息化集成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设计了与“全城通办”项目相配套的、包含了7大部分50个考核点的《广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单位考核评分表》。系统其他功能与考核系统目前正在开发和调整中。

  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激发了经济发展活力,释放改革红利成效明显。2015年1月至6月12日,全市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8.7万户,新增注册资本2345.15亿元,与2014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0%和92.22%。截至2015年6月12日,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24.6万户,注册资本金总额22880.5亿元人民币,与2014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8.29%和24.73%。

  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着眼市场秩序的构建,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工作,推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立案查处经济违法案件1310件,案值5887.63万元,罚没3319.59万元。其中,组织打击传销行动423次,清查出租屋1284间次,写字楼、劳务市场等各类场所6532间次,捣毁传销窝点2个,教育遣散人员32人。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68宗,案值533万元,罚没入库317万元。以皮具、建材、电子产品、汽配、手机、珠宝首饰等投诉较多的商品为重点,开展多次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办各类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58宗,案值701万元,罚款1219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宗,捣毁侵权假冒窝点12个,查办“双打”案件的各项指标均居全省工商系统首位。在开展商标行政保护的同时加强品牌培育工作,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12件,广东省著名商标483件,广州市著名商标829件。全市注册商标34.3万件,占全省注册总量的30%,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首位。同时,积极筹备在广州设立商标注册机构事宜。开展房地产、非法代孕广告等专项行动,监测市属主要媒体和重点网站广告1.7多万条次,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80宗,罚没额317.46万元。同时,根据省工商局要求,就广州市接管广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展开一系列前期工作。集中力量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与大型网络接入运营商和物流快递企业建立了协查机制,多渠道搜集违法主体的经营信息;与微信运营公司广州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针对微信公众号、朋友圈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售卖假冒伪劣商品、违法广告等行为的监管工作达成共建意向,初步建立微信黑名单对接和微信经济违法行为预防机制;深挖互联网侵权假冒案件线索,对关联的实体店进行查处和取缔;提请广东省通讯管理局关闭涉嫌违法不明主体网站41个,查处案件28宗,罚款123.46万元。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共有5011家企业(个体工商户)被公示为2014年度“广州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二是在“两建”框架下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和《广州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6年)》,会同我市各有关单位,积极实施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上半年启动了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工作,该平台基于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平台,归集整合市场准入、质量监管、市场竞争秩序、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食品安全、网络交易等方面的监管信息,有效促进了部门之间监管信息全面共享和依法公开,为我市实现高效的市场监管、准确的信用约束、科学的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消费维权效能获得新提升。上半年,市工商局、市消委会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接到各类工单33154件,其中咨询2444件、投诉21314件、举报8409件、其他98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31.7万元。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规范建站和撤站程序,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定期组织案件联调。我市共有消费维权服务站880家,上半年受理消费纠纷案件量为36500宗。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工作。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对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成品油、家用电器、服装纺织品、皮具箱包、家用燃气具珠宝首饰等30多类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共抽取样品4160款,实物质量不合格率为15.05%。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同类型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依法予以查处。据统计,全市共下架不合格商品1933件,货值44.85万元;共查处抽检不合格商品案件497件,罚没319.24万元;同时,在广州红盾信息网以及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发布相关商品的消费提示32次,提醒消费者识辨不合格商品,选择正品正货,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同市人民银行、市旅游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旅游、银行、电信等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

  四、队伍建设有了新加强。根据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按照市编办关于工商属地移交以及工商、质监分级管理后人员、资产交接事项等工作安排,我局认真组织实施属地移交工作。目前,我局(除黄埔、萝岗分局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花都、番禺、南沙、增城、从化等10个工商分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个体劳动者协会全部完成成建制划归所在区工作,人员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全部移交到位。开展到区走访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着手研究各类问题的解决方案,进一步推动市局机构职能转变和各区市场监管职责到位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就属地分级管理后各区反映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等问题形成了情况汇报,积极向市里如实反映问题并提出我局的解决方法,供市有关部门参考。上半年,我局还扎实开展了处级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高校合作开展专题培训班,全系统469名干部参训,有力提升了队伍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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