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穗市监函〔2019〕513号
何文捷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击和防范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欺诈销售的建议》(2019243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团市委、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进行了沟通。经综合团市委、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将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和防范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欺诈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通过建立监管网格,不断完善市、区、街三级监管责任体系,将会议营销和养生保健企业纳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对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会销”等多个专项行动,从生产、经营、网络、广告宣传等多方面、多角度开展综合治理,集聚打击合力,取得较好成绩。
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市政府12345政务热线保健品数据分析报告,开展了为期2个月,主要加强对网络经营者、商场超市、会议营销企业和养生保健机构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专项工作。对高风险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多次约谈企业,增加对企业产品的抽验频次。组织市、区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三是加强广告监测。运用数字化媒体广告监测系统,对全市电视广播和平面媒体播出的节目或印刷版面进行实时监测,24小时自动采集广告素材,夜间自动比对广告样本并智能识别广告,实现规范化的广告监测流程。重点监测《广州日报》《老人报》《广州文摘报》和广州广播电视台等中老年人受众较多的传统媒体。对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广告或篡改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多次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食药环侦支队等部门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落实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操作意见;联合市公安局制定印发了《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执法协作工作办法》,建立执法协作组,完善了日常运作机制。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执法协作工作制度》,加强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定期组织市、区和街所层面的联合执法巡查,开展业务交流。今年,市公安局制定了《广州市公安机关打击“保健”市场违法犯罪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从2019年1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保健”市场违法犯罪百日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的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和督促行业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二)加强保健品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制定了《广州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印发了《广州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方案》,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定期与公安等部门的议事协调和联合执法,适时开展对非法会议营销、非法养生保健机构的联合执法检查,通过市、区、街(所)三级网格,形成了覆盖全面的立体监管系统。2019年春节前后,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市公安等部门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直销企业、会销企业和养生保健机构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
二是加强保健食品信息化监管平台(电子溯源系统)建设。目前,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面使用电子溯源系统,信用记录、生产过程溯源管理、产品生产销售溯源、日常监管、产品抽检等得到较好运用,基本实现了生产企业溯源系统共建共享、监管效能提高的工作目标。经营企业溯源系统基本实现了许可变更、监管信息等基础信息的查询要求。
(三)加强保健品乱象的末端治理
一是完善了三级监管网络。2017年以来,我市一直加强对保健食品非法会销、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的综合治理,建立了市、区、街所三级网格信息联络员队伍,先后出台了《网络经营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曝光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指导意见》,加大对非法会销行为的监测、查处和曝光力度。
二是加强对会议营销企业的末端管理。首先,督促企业公开承诺主体责任,规范产品宣传,建立退换货制度。产品宣传要做到“三公开”,即:培训录音录像公开、讲课内容公开、产品价格信息公开。产品销售要做到“三必须”,即:经家人同意方可购买;必须告知销售的保健食品非治疗使用,不能代替药品的作用;必须填写客户确认书,家人知情并同意方能办理购买。其次,加强登记管理。鼓励行业协会或社区房屋管理机构对保健食品会销进行备案登记,建立管理规程。第三,加强出租方的管理。出租方应当查验并留存会销举办方的合法证照、联系人有效身份复印件备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三是改进宣传方式,推动社会共治。依托新闻媒体、网络、社区宣传等平台,扩大防范诈骗宣传的覆盖面。突出科普宣传的针对性,对老年人等易受害群体开展重点宣传,增加宣传频次。加大对非法会销企业曝光力度,在监管部门网站设立消费警示栏,曝光非法会销行为,揭露会销套路,发布消费警示,畅通举报渠道。
(四)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在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市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市民政局大力支持和引导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各区民政局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开展老年维权专题警示教育,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并会同市司法局依托市、区、街(镇)三级老年维权网络,与市法援处联动全市多个法援机构、法援工作站和联络点,在开展老年维权常态化服务的基础上,针对一些涉老案件进行指引服务。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据统计,2018年全市各法援机构共提供涉老法律咨询服务1969人次,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72宗。一是健全网络,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法律援助服务。形成了市、区、街(镇)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为老年人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创造了良好的硬件基础,畅通了老年人维权渠道。目前,全市现有法律援助处(中心)12家、法律援助工作站360个、联络点2083个。通过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贴近基层的优势,以“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平台,完善镇(街)、村(社区)和市老龄办法律援助处等工作站(点)建设,完善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网络,方便了老年人及时就近提出申请。二是降低门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根据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让法律援助覆盖到更多的群众。三是优化服务,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以“方便、快捷”为着力点,进一步简化、优化涉老案件受理机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采取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模式。在服务大厅设立咨询窗口,每个工作日都有3名律师在窗口服务,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真正做到法律援助申请快速化、审批简便化、服务零距离。四是多方参与,积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护项目。充分发挥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作用,引入更多律师所、社会律师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之中来。据统计,2018年,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受理符合“法援有爱-夕阳更红”老年人案件61件,其中已结案36件。受援人数达80余人,已挽回经济损失约600万元。五是扩大影响,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印制了老年人法律援助指南,就援助原则、便民措施、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需具备的条件、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以及老年人防骗招数、如何识破犯罪分子诈骗惯用伎俩作了说明和指引,在11个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咨询窗口进行派发。
(五)关心关怀老人精神需求和养老服务
一是满足老年人最迫切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市民政局统筹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我市助餐配餐、医养结合、家政服务“3+X”创新试点,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全社区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全市长者饭堂达到1018个,覆盖全市街道(镇)、社区(村),市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的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以长者饭堂为平台和抓手,提供医疗护理、健康宣教、营养指导等服务,使长者饭堂成为社区老年人健康养老、休闲社交的共同家园。通过推行长者饭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得到活化利用,老年人健康饮食得到有效保障,交际圈、社会支持网得到拓展,精神状态和心态明显改善,独居、空巢、失能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得到加强。
二是健全社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市建有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综合平台164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24个、星光老年之家1460个、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1144个、日间托老机构170个,搭建“区综合体-街镇综合体-村居活动站点”3级实体服务平台,形成纵向贯通市、区、街镇、村居,横向整合各部门资源,涵括上门服务、日间托老、综合服务等功能多样的服务网络,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加强独居、空巢、失能等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为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扶等8类老人按每人每月200-600元标准购买服务。拓展平安通对社区居家养老的智能服务,定期问候孤寡、独居、空巢、高龄等老人家庭,以信息化手段链接服务需求和供给。出台《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调整确立社工站“113X”服务模式,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的职能,将长者社会工作服务纳入社工站基础服务项目,对准辖区独居、残疾、空巢等困境长者的最迫切、最需要、最直接需求,提供精细化、精准化专业服务。2018年,全市188个社工站共开展长者社会工作服务28.3万人次。
三是合力关爱老人精神需求。市总工会一贯重视离退休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使其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团市委围绕老年人实际需要,立足于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组织开展了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驿站联合会等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以关爱老年人为主题开展宣传及主题活动,在全市广大青少年中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教育,营造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结合您们提出的建议,我局和相关部门将继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和防范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欺诈销售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执法人员保健品检查能力、非法会议营销监管方法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技能和履职水平。严格按照《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审核广告内容,杜绝夸大、虚假宣传内容,避免误导群众。对产品虚假宣传进行查处,并运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相关处罚信息。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打击震慑力。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保健品非法会议营销,定期对保健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网点。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保持执法震慑力度。针对诈骗、假冒伪劣商品等案件,继续立足“查源头、端窝点、打网络、破大案”的工作思路,集中侦破一批大案、要案、集群案,整肃涉食品、保健食品犯罪行为。
三是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12345政务热线,鼓励消费者和市民投诉举报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鼓励全社会举报违法行为和线索。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将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应急处置和举报奖励等结合起来,拓宽非法会议营销行为等案件信息来源收集渠道,确保化解舆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四是多方合作,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市总工会继续关心关爱离退休职工,鼓励承担离退休管理任务的企业工会对离退休职工加强人文关怀,多举办贴近离退休职工的活动,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市民政局续深入开展老年人维权工作,支持依托星光老年之家等居家服务设施开展维权教育活动。市司法局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推动修订《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加快出台,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把更多的老年人纳入免予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的人员范围。
五是加强科普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团市委充分结合志愿驿站、康园工疗站、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等志愿服务阵地及队伍,增设为老志愿服务功能,打造为老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平台。以志愿服务为载体,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服务和社区管理等工作。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吸纳老年人群体加入,发挥其特长优势,实现老有所为。
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主动公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