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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调整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2019-2020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和第二批拟立项公开征集项目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8-18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市监规字〔2019〕4号)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2019-2020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市监促〔2020〕10号)有关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完成了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经局党组会审议,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加强广州市高校专利转移转化工作,根据项目申报评审情况,拟将《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2019-2020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穗市监促〔2019〕425号)(以下简称《资金安排计划》)中“建设高校专利转移转化中心”项目计划进行调整,并确定拟立项名单。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拟将《资金安排计划》中“建设高校专利转移转化中心”项目的立项数量由2项调整为3项,安排中央专项资金1200万元不变。

  二、拟将“建设高校专利转移转化中心”项目作为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2019-2020年公开征集项目第二批立项项目,由暨南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各承担1项,单个项目资金600万元,项目总资金18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200万元,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各自行配套3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720万元(项目合同书签订后30天内拨付),第二次拨付480万元(第二批中央专项资金下达后拨付,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8月25日。公示期满后,市市场监管局将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立项项目正式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注册证明(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市市场监管局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83228313、8322803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小北御景广场)1112;邮编:510050。

  附件: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2019-2020年公开征集项目第二批拟立项项目清单.doc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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