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聚百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娜、曾理、满素华、朱东、向连树、何小缘、吴泱洋、蒋国成、叶燕芳、简承超、寻新平、姜赛男、冯娥、李自饮、郝洪芳、唐玲玲、文小珊、赵星、张文浩、刘春爱、吴世昊、胡桂荣、谢菊花、阳莉萍:
本局于2025年4月28日依法作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穗市监撤字〔2025〕121号),决定撤销2018年5月16日作出的准予广州聚百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中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单梦妍的登记(备案)事项。
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本局依法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穗市监撤字〔2025〕12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撤销决定持有异议,可在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1802室
联系电话:020—87598657
附件:《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广州聚百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穗市监撤字〔2025〕121号).pdf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