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央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家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M2UK46;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华成路361号203房):
经查,你单位冒用刘家洋身份信息骗取公司设立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我局拟撤销2017年4月25日作出准予登记刘家洋为广州市央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的行政行为。
我局通过广州市央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材料中所留地址、电话信息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并且你单位不在公司登记住所/主要经营地经营,采取邮寄送达等方式,未能送达《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设立登记听证告知书》(穗市监撤听字〔2023〕410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设立登记听证告知书》(穗市监撤听字〔2023〕410号),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四十四条,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单位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未行使陈述权、申辩权或者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设立登记听证告知书(穗市监撤听字〔2023〕410号).pdf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
(联系人:龚学恒、林忆,联系电话:020-36067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