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德宝工贸开发公司、李小敏、杨嵘、黄若茜、何紫红、黄劲风、李坤添、李广和、许爱明、杨峥、柳诗运、丘文生、伍敏蕙:
本局于2024年6月20日依法作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事项决定书》(穗市监撤字〔2024〕92号),决定撤销于1993年2月13日作出的准予广州市德宝工贸开发公司设立登记中出资者登记为李小敏的登记决定。
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本局依法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事项决定书》(穗市监撤字〔2024〕9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撤销决定持有异议,可在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1802室
联系电话:020—87598657
附件: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事项决定书-广州市德宝工贸开发公司(穗市监撤字〔2024〕92号).pdf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