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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试行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8-31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府〔2022〕1号)改革任务和要求,对CCC免办证明申办量较大,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自我承诺、自主填报、自动获证的方式,在“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以下简称“CCC免办系统”)中试行开设便捷通道,以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符合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条件进口目录内产品的企业,免予CCC免办证明申请和审核,开设CCC免办便捷通道,实现企业自我承诺、自主填报、自动获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并实施CCC免办产品追溯管理制度,全面加强CCC免办产品事中事后监管。

  二、实施范围和期限

  (一)实施范围:广州市。

  (二)实施期限: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三年。试行期内,根据上级政策相应调整。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主体

  向广州市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局”)申请CCC免办业务,且通过CCC免办系统申报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单位”),适用本方案。

  (二)申请条件

  申请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或者经营地在广州,产品实际从广州进口,且最终使用地为广州。

  2.在广州建立并实施CCC免办产品追溯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及具体岗位人员。制定并执行CCC免办产品入库、领用、使用、归还、退运或报废等管理要求,可及时追溯CCC免办产品流向。

  3.已办理2年(含)以上CCC免办产品进口业务,同一免办类型最近1年办理CCC免办进口产品业务50批次(含)以上,且每一批次产品按照后续监管要求完成核销工作,及时上传核销资料至CCC免办系统。

  4.信用记录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2年内查无不良记录。2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

  (三)申请材料

  1.广州市CCC免办便捷通道申请企业初审名单(附件1);

  2.CCC免办自我声明便捷通道账号使用授权及承诺书(附件2);

  3.法人和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复印件;

  4.单位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单位基本概况、CCC免办产品追溯制度情况,2年内CCC免办产品申请、使用和后续管理情况,2年内信用记录情况等);

  上述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程序

  1.所在区局对申请单位和申请材料作初审,条件符合的推荐至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

  2.市局负责审核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必要时赴现场核实)。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报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申请开通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权限,并纳入广州市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名单。

  3.获准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可通过总局给予的指定账号在CCC免办系统中自助办理CCC免办业务,并即时获取《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无需经区局审核批准。

  4.使用单位发生免办产品清单需要调整、法人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包括:法人名称、注册地、经营地、法定代表人等)及其他重大变更事项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区局递交变更申请,经市局审核后,报省局调整便捷通道相应内容。

  (五)便捷通道权限试用期限及延期

  CCC免办便捷通道权限每次使用期为1年,自获准之日起算。需要延续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的单位,应当在权限到期前三个月向区局提出申请。

  四、监管要求及措施

  (一)使用单位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恪守承诺,守法经营,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年度办理情况报送区局。

  (二)区局每年对辖区内使用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并对具体批次产品参照“双随机”形式实施现场检查,未实施现场检查的批次,在CCC免办系统核查使用单位上传的核销资料。  

  (三)区局应与海关部门加强联系,建立相应协作机制,对使用单位适时开展联合检查行动。

  (四)区局发现使用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责令改正,报市局暂停便捷通道使用权限,情节严重的,由市局报请省局取消使用单位的便捷通道使用权限。被取消使用权限的单位,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

  1.无法持续满足CCC免办便捷通道申请条件的;

  2.申报材料应报未报或者申报不实的;

  3.不属于CCC目录内的产品通过CCC免办系统申报的;

  4.未按承诺使用或处理相关CCC免办产品的;

  5.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或不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6.其他不适合继续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该工作是落实《广州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任务之一,是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强协作,做好保障。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沟通协调。市局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相关区局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和问题反馈,确保改革试点按要求完成。

  附件:附件1.广州市CCC免办便捷通道申请企业初审名单.xlsx

  附件2.CCC免办自我声明便捷通道账号使用授权及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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